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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时间:2017-03-19 06:19:40

处职责:

1.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就业方面的政策、制度及相关文件;

2.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发展规划,编制、报批、落实年度招生计划,做好招生录取工作;

3.负责编制、审核、报批、执行毕业生就业计划,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;

4.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及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工作;

5.协助教务处、学生处等部门做好新生报到、生源信息分析、统计、管理等工作;

6.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搜集、就业指导、就业服务、就业推荐等工作;

7.负责组织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与就业基地建设;
8.编制学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;

9.负责制定并组织完成招生就业方面的目标任务及考核工作;

10.负责协调指导学院相关工作;

11.做好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及党建工作;

12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处机构设置:

    综合办

    招生办

    就业指导中心(大学生职业能力发展中心)

 

处领导职责分工

 

处长 

1.主持部门全面工作,分管综合科;

2.负责部门人员调配、财务管理、经费的预算及调控;

3.负责对外联络工作(一本拓展、招生计划、市场开拓等);

4.制定、分解和落实招生、就业方面的目标任务;

5.负责审核以部门名义起草的文件、材料和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协议;

6.负责部门的思想政治和党建工作;
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副处长(招生)

1.协助处长处理部门日常及对外联络工作;

2.负责各类招生政策、管理办法的制订并组织实施;

3.负责各种类型考试招生方案的拟定、审核及发布;

4.负责招生宣传方案的制订及落实工作;

5.负责制定全校各类招生计划及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;

6.负责目标考核中招生工作部分的审核;
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副处长(就业)

1.协助处长做好就业工作及对外联络工作;

2.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;

3.负责制订学校就业工作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;

4.负责做好学校就业指导、就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工作;

5.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、就业基地建设工作;

6.负责就业总结、宣传等材料的审核;

7.负责就业目标任务分解、落实与考核;

8.负责协调、指导各学院做好就业工作;

9.负责大学生职业能力发展中心的相关工作;
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